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部门和省发改委行政部门(委托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2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4日、15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08:30~11:00工程咨询概论
4月14日下午13:00~15: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4月14日下午16:30~19:0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5日上午0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4月15日下午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原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
1.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者,不受其是否离退休以及年龄的限制。
2.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3.有关学历的要求中所称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
4.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1款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2款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4款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原建设部和原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认可的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
2012年1月6日9:00~2012年1月19日16:00
新考生支付时间:
2012年2月3日9:00~2012年2月8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
2012年1月6日9:00~2012年1月19日16:00
老考生支付时间:
2012年1月6日9:00~2012年2月8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注: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有考生档案号的即为老考生。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初审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于2012年1月底或2月初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查询相关通知信息。
(四)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同上传电子照片,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空白处);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内容详见上文的“报考条件”。
2.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3.凡使用假学历、假文凭证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83558036、8355804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请于资格初审期间(2012年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2年4月10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留言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报考级别为报考五科)成绩滚动期为3年;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级别为报考二科),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报考级别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必须以新考生身份进行重新报名、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2008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使用4年来工程咨询业所处的经济、社会、法制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为此,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修订出版了2012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新版考试参考教材同2008年版考试参考教材一样共4本,和考试大纲配套使用。由于《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内容已分别并入另外4个考试科目的相关章节之中,因而只考第4、第5科人员也需要学习其它3个科目相关内容。目前教材发行工作即将开始,请至省工程咨询协会购买。
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是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江苏省唯一的考前辅导机构(管发字〔2003〕01号)。省工程咨询协会将继续精选有关高校的资深教授和相关工程咨询单位的专家,在参加上海举办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前辅导师资培训同时,总结、交流历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经验,并拟于2012年2月至4月上旬期间,集中在南京对2012年考试的重点、疑点、难点进行辅导。详见省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jsaec.org.cn)《关于举办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的通知》。培训以自愿为原则,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报名表》(附件3)。未尽事宜,请与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25)83581331;传真:(025)83581330;联系人:吴晓东、曹蓉。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楼;邮编:210003。电子邮箱:pxb2004@yahoo.cn。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的规定,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55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年内每周三下午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报名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培训咨询电话:83558040。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