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菏泽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于2016年6月25日-26日进行。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到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站www.sdjszg.cn下载打印在单页A4纸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材料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注:菏泽教育信息网(www.hzjy.com.cn)将陆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及后续事宜,敬请关注。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