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2年1月9日—1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012年2月1日—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4、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