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主管机构:甘肃省公安厅
学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
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
专业名称:警犬技术
招生计划:200名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N段)
一、招生对象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招生对象须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省内全日制应届男性高中毕业生,符合公安院校招生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可查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热爱公安工作,有志于献身公安事业,自愿报考警犬技术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警犬技术岗位服务8年以上。
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警犬技术定向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按照生源地填报所在生源市(州)定向志愿,不能跨市(州)填报。
三、面试报名、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定向招录培养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原则上按计划数的1:3提供),由我院通知考生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进行考生面试报名并政审。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并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到在所在市县(市、区)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7月16日-18日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根据通知到兰州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四、录取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定向培养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市(州)定向培养计划数进行投档。达到我省高职(专科)参照分数线的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考生数量不足时,学院在征求报考非定向公安专业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上线考生本人意见后调剂和补充。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只录取男生。
五、教育培养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与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院根据职业能力需要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办法,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专业师资和专门的教学训练场所实施教育培养。在校期间,严格按学院在校普通学生进行管理。
六、学生管理和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七、考录分配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合格毕业生,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进行定向招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当年毕业生总人数5%末位淘汰,确定拟录用名单。经省公安厅审核,由省公务员局审批下发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通知,占用当地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按生源地到定向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从事警犬技术工作。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被录用人员,不得聘用或录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并将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能如期正常毕业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定向招录笔试、面试,自主择业。
八、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警服费按财政部、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51540595154266
51540575154058
51540565154051
5154050
传真:0931—5154057邮编:7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