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2011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下发通知,对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黔组通[2007]135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范年度考核程序,坚决避免“走过场”。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同时还要注意考核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今年要把机关干部参与“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万名干部下基层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考核办法,努力探索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特点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不搞“一刀切”。四是要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依法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同时,要严肃考核纪律,对明确规定不应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的人员,不得开展年度考核。五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考核单位一定要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备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时限向省公务员局上报本地本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