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
现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及高职班对口招生、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职教师资班及高职班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林牧渔类613分;土木水利类610分;
财经商贸类634分;信息技术一类609分;
信息技术二类603分;加工制造类552分;
旅游服务一类552分;旅游服务二类514分。
(二)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林牧渔类507分;土木水利类333分;
财经商贸类331分;信息技术一类398分;
信息技术二类270分;加工制造类311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19分; 旅游服务一类394分;
旅游服务二类415分;轻纺食品类367分;
医药卫生一类297分;医药卫生三类364分;
材料类301分。
二、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藏文专业:文科:274 分;理科:226 分;
彝文专业:文科:426 分;理科:433 分。
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划定,考生以实考成绩参加录取。
(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专科、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成绩分别划定。
(三)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享受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省定普通高校录取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