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莱芜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2014—2016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14—2016届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今年我市“三支一扶”招募35人、“社区就业”计划中“社区服务”招募5人。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往年被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被国家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录取过的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7:00
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募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报到证的,可先提供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募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招募方式
1、笔试
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9日(周六)下午2:00-5:00。考试地点和相关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为保证招募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将根据岗位招募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
总成绩相同,按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确定拟招募人员。总成绩相同且优先招募情况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拟招募范围。未参加面试者,不予招募。
3、体检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
4、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公示。经公示,因存在问题而被取消招募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2016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和出征仪式。“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培训结束后到服务单位报到并签订相关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中培训和出征仪式的人员,取消其招募资格。
六、相关政策
“三支一扶”(含“社区服务”)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参照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4-6213594
莱芜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