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请已通过昆山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的“国考”教师资格申请人以及“省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含按规定取得免试资格者),于6月24日-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双休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前进中路219号)办理领证手续。联系电话:36860415。
注意:
1.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及身份证领取。
2.因怀孕等原因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待补检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昆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