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经考生申请,中学审核后集体推荐的方式申报,我校结合相关省级教育、公安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的联合审核结果,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地审核。未按要求完成系统报名环节者,未获得中学集体推荐者,省级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不通过者,均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同一所中学集体推荐人数超过10人的,由我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和中学反馈意见择优确定入选考生。经研究,我校确定了初审合格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考生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6月27日,公示期间,考生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实名反映(招生办公室:027-87859017,027-87858399,zhaosheng@whut.edu.cn;纪检监察部门:wutjjxx@whut.edu.cn)。与此同时,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了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详情敬请查阅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公告。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附件:初审合格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whut.edu.cn/News_View.aspx?id=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