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国家高新区于1992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全国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主园区所在的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西面、北面与中山市接壤,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30公里。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区内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分校,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贯穿境内,有10多条公交线与主城区的香洲、拱北、吉大、新香洲相连。区内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科技教育、历史人文资源优势明显。
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卫生院是区管委会辖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院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前环路11号,占地面积近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是一所一级甲等医疗机构。
珠海高新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区管委会辖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中心位于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由原金鼎卫生院分离而成,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80平方米,是一所一级基层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即: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或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6月27日(9:00-12:00,14:30-17:00),邮递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7: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报名地点如下:
(1)报考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卫生院岗位:
——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前环路11号唐家湾镇卫生院二楼办公室(市内可乘坐3、3A、10、10A、10F、66、68、69、K1、K2、K3等公共汽车到“唐家”站下车)。咨询电话:0756-3317761-8233,联系人:叶小姐。
——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及收件人同上,邮政编码:519080。
(2)报考珠海高新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
——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11楼1109室(市内可乘坐3、10、10F、66、67、68、70、71、73等公共汽车到“金鼎医院”站下车)。咨询电话:0756-3382105,联系人:卢小姐。
——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及收件人同上,邮政编码:519085。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大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双面复印)、学历学位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等;
④无学位且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社会人员提供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由珠海市具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出具);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由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样式见附件4);
⑥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能够说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
⑦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事项,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5.注意事项:
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②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故邮寄报名的材料除报名表外,其它证书材料切勿邮寄原件。邮寄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④《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
⑤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业务水平及操作技能。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投诉电话:0756-3633328(区计生局)、0756-3629826(区人社局)。
(二)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名次而只能确定1人为体检及考察人选的,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出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