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名人数没达到要求,经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报名日期延长一周。具体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备初、高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
(二)专业要求
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不包含专升本),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报名考务费100元。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资格审查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毕业证,需携带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南大港管理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