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缓解县城义务教育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根据涡阳县政府办公室《涡阳县2016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涡政办〔2016〕29号)精神,现将涡阳县2016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竞争;
(二)坚持德才兼备;
(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中小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及城关学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180名,从事教学工作。其中初中教师95名,小学教师85名,具体选调计划见《涡阳县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在本县基层公立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3年6月30日前入编)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以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涡阳政府网、涡阳先锋网、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县职教办(乐行幼儿园对面路南)。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从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下载后用A4纸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内容”要素成绩仍相同的,按“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涡阳教育网及考生原工作单位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进入选岗程序。
(六)选岗
拟选调的教师,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七)聘用
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选调后须按调入学校岗位实际情况予以聘任,如调入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已满,须接受高职低聘。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报名咨询:0558-7214993(县教育局)
2、政策咨询:0558-7217775(县人社局);
3、监督举报:0558-721247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涡阳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