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口岸应急指挥中心、广东省国际经贸发展中心,单位简介见附件1)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年龄和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7月13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wzhaopin@gdcom.gov.cn,邮件主题注明“报考代码+应聘人员姓名”。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3)。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学习证明,包括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5、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
6、其他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专业水平(如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2、报名者应诚信报名,确保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审查结果。考试前3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通过初审人员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粘贴本人彩色证件照(网上报名同一照片),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2、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准考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及其他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商务厅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gddofte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广东省口岸应急指挥中心020-87328215
广东省国际经贸发展中心020-87337069
监督及投诉电话:020-38819797、38819798
广东省商务厅
2016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