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体招聘范围、对象及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临安市专项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4.乡镇机关部分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4”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其范围和对象为:①临安市行政区域内,2014年底前统一选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②曾在临安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2013年7月3日之后离岗)的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报名;
2.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的村干部近五年内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的职位;
3.在编在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安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3日(星期日)8:30—17:30。
2.报名地点:临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临安市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
3.报名办理:
(1)优秀村干部“岗位1”、“岗位2”职位的报名方式:各镇根据村干部德才条件和一贯表现,结合村干部的个人意愿,由镇党委推荐优秀的村干部报名。报考者须持《2016年临安市面向村干部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页下载填写)外,报名时还须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户口薄(或户籍证明);④村干部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等相关材料;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2)其他职位的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持《2016年临安市公开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网页下载填写)外,报名时还须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户口薄(或户籍证明);④退伍证或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若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均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科目1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3天前,若入围面试人员书面放弃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或考察环节有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以在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被录取的镇属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跨部门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2.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ald.gov.cn)公布。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实行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加分政策(不含试用期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的,笔试成绩加1分,获得优秀等次2次的,笔试成绩加2分,获得优秀等次3次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享受加分人员将统一进行公示。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3364。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1.2016年杭州临安市专项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