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文件要求,结合陆良县教育实际,公开选调教师13名(中枢镇辖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10名、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学研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 选调岗位和人数
见附表1:《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公告》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ll)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
4、根据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2)、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
(三)考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报名人员参加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考试。
3、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教材
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4、考试时间: 2016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13-14日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7、收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四)综合成绩计算
中枢镇辖区小学选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教育局教研室选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告。
(五)考核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中枢镇辖区小学的选调岗位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考核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选调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教育局教研室选调岗位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拟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上述方法择优确定拟考核人员,若还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由陆良县教育局会同中枢中心学校、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实施,全面考核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陆良县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师考核方案》于7月28日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告。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陆良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前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前面所述优先办法执行),只递补一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考生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局提交《陆良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放弃考核、体检申请表》,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体检后出现的自愿(自动)放弃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陆良县行政区域内的选调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874-6222912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 0874―6225561
陆良县人社局 0874―6939569
陆良县教育局0874-6213572
附表1:《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
附表2:《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登记表》
陆良县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陆良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条件 | 备注 |
中枢镇中心学校所辖小学 | 小学语文 | 6 |
1.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2年以上(含2年)教龄; 4.其他要求:(三项之一即可) ①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②获乡镇语文、数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第一名(一等奖证书,乡镇中心学校出示证明一等奖第一名证书); ③获县级语文、数学、音乐、美术课赛二等奖及其以上。音乐、美术教师指导学生获音乐、美术团体县级比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
1、凡选调的教师,须承诺高职低聘; 2、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现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相同。 |
小学数学 | 2 | |||
小学音乐 | 1 | |||
小学美术 | 1 | |||
教育局教研室 | 高中物理教研员 | 1 |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及管理组织能力。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6年7月4日以后出生;教龄在10年及以上;具有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符合选调岗位对应层次和对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从事与选调岗位相同的教育教学工作。 3.教学基本功扎实,有从教3届(含3届)毕业班以上教学经历;教学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同学科前茅;获得与选调岗位同学科课堂教学竞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荣誉证书。 |
1.需要考核,考核分数与笔试分数各占50%; 2.高级教师须承诺高职低聘。 |
初中数学教研员 | 1 | |||
幼教、小学层次教研员(参加幼儿层次的考试)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