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公告》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13个名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具有蒙城户籍、符合申报条件的2016年高中应届毕业生,且已填报了提前批次本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的考生。面试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
2、高考准考证和分数单。
3、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
二、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点。迟到者视为放弃。
三、面试地点
蒙城中学教学楼南楼一楼教室(荷花塘南边)。
四、面试内容
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职业认同等内容。
五、成立组织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蒙城县2016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松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世军(县政府副县长)
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马兆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黄 勇(县编办主任)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苗桂民(县人社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人社、编办、财政、教育分管同志为副主任。
面试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2日内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蒙城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六、签订协议
1、确定建议名单。
面试结果公示无疑异后,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高考考生中,根据本县高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
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教育行政部门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蒙城教育网向社会公布2016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面试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若违纪违规,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面试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面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7638495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 7692075 县教育局 7623068
蒙城县2016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