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南陵县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考生)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南陵县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3、南陵县户籍;
4、高考成绩达到2016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截至2016年8月31日,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二、面试人员
报考南陵县定向计划的考生。
三、面试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7:30
面试地点:南陵县教育局
五、面试内容
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
六、面试流程
1、考生于2016年7月2日7:30,持2016年高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和南陵县户籍簿(身份证),到指定面试抽签室,参加抽签。超过8:00到面试抽签室,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于2016年7月2日8:00在面试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签;
3、面试抽签室工作人员按序带领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
4、在候考室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面试室,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接受面试评委的测试,面试时间为5分钟;
5、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室工作人员带领到等待结论室,等待面试结论;
6、由等待结论室工作人员带领离开面试区域。
七、面试结论
面试评委由5人担任,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评委中有3人以上认定为合格,其面试结论为合格;有3人及以上认定为不合格,其结论为不合格。该结论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在下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上一个考生面试结论。
面试结果将于2016年7月3日在南陵县教育网(http://www.nledu.net/)公示。
八、有关要求
1、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服从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
2、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