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辅警,辅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交通管理和刑事技术方面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公安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和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时间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三)具有普通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无各种残疾,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身高1.68米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领取报名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书的需一并提供(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惠东县公安局综合大楼一楼,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侨胜南路2号,咨询电话0752-8398255、0752-8398251。
四、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体能测试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能测试标准分为达标和不达标,通过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笔试阶段,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文化知识、时政等方面内容,笔试分为100分,通过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四)体检和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前100名为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如有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或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依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录取。若职位录取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绩工资500元,全年奖金4000元,由县公安局负责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并提供执勤服装。
六、培训和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东县公安局协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和不胜任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人员将解除聘用关系,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惠东县公安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