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国唯一以“建材”命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创新能力培训实验学校”,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全国高职高专协作会评为“中国十大特色高职院校”,是教育部全国建材教指委副主任单位、河北省建材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建材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北省硅酸盐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教育部支援西部教育顾问院校,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9年被河北省人事厅授予“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被河北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2013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学院办学层次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以职业培训为新增长点,以联办远程网络教育为延伸,突出建材办学特色,围绕市场设置专业,积极探索和实践“建材本色、建材集团、建材品牌”办学模式,形成工学结合“4+x+1”人才培养模式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使人才培养工作在内涵上、质量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获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有3个省级示范专业,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3门行业精品课。办学30多年来,学院为全国各行各业培养输送6万名各类人才,高质量的毕业生赢得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多年来,学院坚持开拓创新,科学发展,正向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性建材职教集团院校奋力迈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法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招聘方法。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www.hbrsw.gov.cn)、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jcxy.com)发布信息,并到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或参加高层次人员双选招聘会,或到其他教科研单位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7月11日-12日,电子邮件报名7月6日-12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在工作时间内将个人相关材料递交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科(学院图书馆楼1422房间)。
电子邮件报名:hbjcrsc@163.com。
3)报名材料要求。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电子商务专业须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国外留学的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反映个人满足应聘岗位条件的材料。其中就读国内院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提供注明所学专业、学制及具体毕业时间的相关证明。
4)资格审核。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满足招聘条件要求的考试人选。
3.考试。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试成绩另行发布通知(请关注我院网站公告)。
1)笔试和试讲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理论知识;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仪容仪表、专业技术知识和语言表述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
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2)面试
根据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分职位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背景、专业学术水平或工作实绩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和试讲的合计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报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8070210,8070971(兼传真)
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附件: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