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吕梁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6年7月6日-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注:请考生严格按照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二)参加复审,以免造成人多拥挤,影响复审效率。
地点:吕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吕梁市技工学校)。
路线:青银高速离石东出口沿路直走过桥沿滨河北东路, 向西2千米。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件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机构);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请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三)。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具体请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到指定窗口拍摄本人1寸照片(用于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
联系电话:0358-8225448
0358-8224957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1118406902615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