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有关精神,我市今年分配专科层次招生计划84名(具体名额及招生院校见附件1)。现将资格初审、志愿填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
(一)学校初审
1.时间:7月6日——7日。
2.须提交证件、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界首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初审表》2份(见附件2)。
3.初审地点:中考报名时所在的中心学校校或市直学校。
(二)部门审核
7月8日各校将收集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界首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初审表》(附件2)、《界首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审人员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表和电子表报市教育局人事股(请按汇总表顺序排列考生资料)。
市组织、人社、编制、财政、教育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考生的原件资料退还到所在学校,同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初审表由教育局验印后返回学校。
在外县参加安徽省中考的界首籍考生,于7月6——7日到界首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
二、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3日8:00到7月15日17:30,填报地点设在各学校。各校于7月15日下午6点前考生志愿确认单复印件报教育局人事股。在外县参加安徽省中考的界首籍考生,应于7月16日将志愿确认单复印件报界首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要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市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明确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
其它有关详细事宜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看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4812725 48883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