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3号)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资格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指标生资格人选。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再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确定。
获得青岛二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总分加30分后参加第一志愿学校青岛二中普通班录取。加30分后达不到青岛二中普通班录取线的考生,参加其他志愿学校录取,参加其他志愿学校录取时不再享受指标生加分待遇。
青岛市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dedu.gov.cn/qdedu/2/160706111301584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