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调27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范围为:乡镇、县直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数量、岗位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共7个,选调人员27名。其中县委办公室5名、县人大机关3名、县委组织部7名、县委宣传部2名、县政府办公室7名、县发改局1名、县人社局社会保险所2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吴桥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
4、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选调岗位,需在乡镇实际工作满2年(在县直单位借调期间不计算在乡镇工作时间);在县直工作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选调岗位,需试用期满(截至2016年7月14日)。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地点:人社局干部股。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2016年吴桥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乡镇报名人员需由乡镇开具基层工作满2年证明。
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
五、考试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 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9:30至11:30。
笔试地点:参加选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来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资格复审
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岗位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调动和聘用。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2016年吴桥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6年吴桥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