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自主报名、考试、面试、党政联席会研究、公示等程序,我院同意录用以下人员,请录用人员于7月10日前持就业协议书、政审表、体检合格报告单及化验报告单到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处签就业协议书,过期未签协议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特别说明:
1、体检项目:
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肝胆、肾超声,胸片
(本市考生需在我院体检中心体检,外地考生可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2、考生报到时间为:7月14日-15日。
3、我院不提供住宿,请提前做好安排。
4、被录用考生须注意的事项:(1)、报到时提交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体检表、政审表等原件需是真实有效证件,否则医院不予录用。(2)、签订协议书后,如违约需交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3)、往届考生提前做好本人档案(档案存承德市人才交流中心)、保险交接手续。
5、联系电话:0314-2270352
人事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