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新区”建设,提升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巡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镇江市户籍,男性,年龄18-30 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至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身高1.70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资格审查、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3日(周一至周三)。
2、报名地点:镇江市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区大港镇东港中路。
3、所需材料:报名应聘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笔试: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电话、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分值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5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三项。
(四)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数1比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出现缺额时,依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面试审查:体检合格入围者,由公安机关对其现实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面试审查。因面试审查不合格出现招聘人员缺额时,从体能测试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培训:对体检合格、通过面试审查并体能测试前50名人员,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训练、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定聘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聘为正式巡特勤队员。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基本工资2500元左右(不含加班费等),缴纳医保、养保、工伤、失业、大病保险等“五金”。工作期间提供食宿。
四、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88955512。
本简章由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8955534。
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