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区教育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日渐突显。为充实城区小学师资力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从乡镇学校选调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6度宿州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扶元广(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黄继志(埇桥区教体局局长)
王世兵(埇桥区纪委副书记)
刘 耸(埇桥区教体局党委书记)
孙海波(埇桥区人社局局长)
谢 红(埇桥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曹鹏程(埇桥区财政局局长)
杜 军(埇桥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
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共120名,其中语文教师60名,数学教师60名。
四、选调条件
1、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能力突出,业务精湛。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忠诚于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埇桥区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龄满5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在我区学校参加工作,人社局招录文件日期为准)。在我区学校服务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的服务期计算教龄。
4、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5、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学科一致。
6、年龄要求,男教师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2013年以来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8、选调时原职务不予考虑,选调后职务自动取消。
9、选调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今后将根据学校生源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岗位。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2013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者;
(2)有偿家教及有偿订教辅资料行为者;
(3)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4)2013年以来擅自离岗半个月及以上者。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3、报名材料:《2016年度宿州城区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
5、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学科岗位,其岗位数作相应调减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3、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8日
2、笔试地点:宿州市第九中学
3、教师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应具备的教育综合知识(约20%)和学科专业知识(约80%)。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政策和师德修养等。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约50%)、教学片断设计(约25%)和教学案例评析(约25%)。
(四)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则按照学科基础知识、教学片断设计和教学案例评析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选调
1、从考察合格者中确定选调人员,公示于埇桥区政府网。公示期间如有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当事教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办理调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在宿州城区小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体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体局:0557-3912270
区人社局:0557-3035770
区 编 办:0557-3058217
区监察局:0557-3024541
宿州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