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公开选调(聘)领导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计划
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9名。选调(聘)单位、职位(岗位)、人数等详见《宁国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全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事业心及责任感强;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度考核);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部分职位(岗位)对学历、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岗位)一览表要求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聘)的公告在宁国先锋网(www.ngxf.gov.cn)、宁国市政府网、宁国人社局网、党政办公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已报名参加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此次选调(聘)。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 日至7月21日;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报名咨询电话:4036683)。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聘)计划。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市公开选调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本次选调(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
(五)考察
由入围考察人员提供本年度健康体检合格材料后,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递补只限1次。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及各选调单位负责,组成联合考察组实施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发放选调通知书。选调(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0563-4036636 4036683
监督电话: 0563-4036623
宁国市委组织部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