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和公告要求,现依次递补下列人员参加课堂教学测试资格复审。
一、放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请上述递补考生于7月11日上午11:30前,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资格复审表及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学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学经历证明(合同、单位证明等材料),到铜陵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义安北路42号)办理资格复审等手续。民办学校教师需提供劳动合同,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2832884。
铜陵市教育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