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相关规定,我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珠海市三大行政区之一,位于珠海西部新城核心区,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航空新城小学,是金湾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校位于金湾区航空新城核心片区,是由金湾区政府投资创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完全小学。学校各项设施优良,教育教学环境优越,占地面积为219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449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应聘人员,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全国范围内中小学现任正校长,且正职校长任职年限满2年,或正、副校级领导岗位任职年限满4年(任职年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年龄为男55岁以下(196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岁以下(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国家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国知名校长;
(2)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省级(含副省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省知名校长;
(3)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地级市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市知名校长;
(4)由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
(5)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金湾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如招聘的校长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还可享受对应的优惠待遇,最高可额外享受税前300万元的补贴。详见附件3《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具体方法如下:
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918357930@qq.com。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17:30(发送后请致电联系人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现场报名:2016年7月26日至7月28日,8:30—12:00,14:30—17:30。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区府大院11号楼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联系人:杨老师0756-7263977;叶老师、潘老师0756-7263395
(二)资格审查。
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中,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招聘领导小组通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评定情况择优选择前10名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将于2016年7月30日前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名次在前者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校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没有合适人选,由金湾区教育局另行调配。
面试时间、考场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老师0756-7263977;叶老师、潘老师0756-7263395
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686。
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7月11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jinwan.gov.cn/xxgkdetail.aspx?ID=307049922f6945e188cb267ea10d16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