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等方面知识,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以及室内设计工作,可进行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建筑理论研究、建筑教育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建筑学科高级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训练,掌握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及建筑技术等基础理论,熟悉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及景观园林设计相关知识,了解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基本概念,具备项目策划、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业务能力;了解建筑学科发展的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建筑美术的基本技巧,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主要课程:建筑图学、美术、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中外建筑史、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物理、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建筑经济、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设计部门、规划设计与管理部门、建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和房地产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示范专业,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排名第一,以优秀成绩通过全国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学生毕业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建筑学一级学科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具有博士和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是辽宁省高校重点学科。学生继续学习可分别在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学科攻读硕士学位,可获得学术型或专业型建筑学硕士学位以及工学博士学位。本专业教师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建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考本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