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类别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备注 | 发布时间 |
黑龙江 | 提前批理工 | 436 | 468 | 第一次投档成绩 | 2016.7.9 |
412 | 433 | 第二次投档成绩 | 2016.7.9 | ||
407 | 407 | 第三次投档成绩 | 2016.7.9 |
备注:
1、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2、录取分数保留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3、录取结果以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
4、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方面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