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 | 选考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自然辩证法 高等数学(工专) 经济地理学导论 地理科学导论 区域经济学 遥感概论 计量地理学 地理信息系统 现代自然地理学 地理教育学 云南地理 |
2 4 14 4 7 4 5 5 4 4 4 8 4 3 |
区域经济学原课程为《区域科学原理》 | ||
1 2 3 4 |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组织与设计 心理健康教育学 教师能力学 |
5 4 5 5 |
选考顶替英语(二) | ||
最小学分合计 | 72 | ||||
毕业考核 | 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2分;
2、地理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非师范教育类地理、地质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4、师范教育类非地理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地质学基础(5学分)、自然地理学基础(7学分);
5、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地质学基础(5学分)、自然地理学基础(7学分);
6、因种种原因不考英语(二)者,可在选考课中选考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14分以上,顶替英语(二);
7、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地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