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
招聘资格复审、体检及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红河州2016年度州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和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表:《红河州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审核单位
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若考生提供的证件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户籍证明。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6年7月26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7.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8.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10.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385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
三、档案递转
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将档案在2016年8月10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即时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联系电话:3738152。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0873-3732130
州教育局:0873-3732150
州卫生局:0873-3732176
州水利局:0873-3732316
附件: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