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皖教秘师[2014]29号文件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青阳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85号)。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颁发证书的机构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5、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递补。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5021343
特此公告。
青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016年度青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ahqy.gov.cn/UserData/DocHtml/1/1899/12/30/6836552228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