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8-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6916)。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6、其他相关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26916(县教育局)
0566-7016873(县人社局)
特此公告。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016年度东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详情请见:http://www.dongzhi.gov.cn/DocHtml/1049/2016/7/11/2839902560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