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局所属24个公益类地勘事业单位(未含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及其所属单位),分布于全省各大中城市,主要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施工等工作。因业务和工作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单位所在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例如应聘广州市区事业单位,应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要求,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地质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所报专业,邮箱地址详见《广东省地质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地质局网站(http://www.gddzj.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地质类专业岗位审核合格者发送面试通知书;非地质类专业岗位发送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带“★”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址。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能力。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地质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1)面试通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计生证明;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2.面试
面试由广东省地质局统一组织实施。
非地质类专业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地质类专业岗位经网上报名后,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地质类专业岗位面试侧重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地质专业类知识的考试内容占60%以上。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地质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地质类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广东省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二)适应长期野外工作:我局属事业单位主要以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施工为主业,所有岗位人员都要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适应长期野外工作。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654373
监督投诉电话:020-37654372
广东省地质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