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强化生态产业发展科技人才支撑,加快建设全国最大的核桃产业基地,加快脱贫奔康步伐,根据凉山州脱贫攻坚“123”林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西昌学院承担100名林业技术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培养任务。
一、2016年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安排:
1.从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学生直升到园林技术专科专业中选择30名;
2.从全省招收园林技术专科专业(普通类、一类模式)中选择70名。
二、定向就业相关情况介绍
1、园林技术专科专业通过西昌学院和凉山州校地合作,订单式定向培养林学专业方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毕业生应具备从事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经济林(核桃)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能力。
2、2016年定向培养计划
扶贫工作重点县:
盐源县9名,其中预科直升2名;
木里县7名,其中预科直升3名;
喜德县7名,其中预科直升2 名;
甘洛县8名,其中预科直升3 名;
越西县8名,其中预科直升3名;
昭觉县8名,其中预科直升 3名;
美姑县8名,其中预科直升3名;
金阳县7名,其中预科直升3名;
雷波县9名,其中预科直升2名;
普格县7名,其中预科直升2名;
布拖县7名,其中预科直升3名。
安宁河谷县:
西昌市2名;
会理县3名;
会东县3名;
德昌县2名;
冕宁县3名,其中预科直升1名;
宁南县2名。
3、定向培养的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由凉山州政府承担,
4、学生进校后,愿意参加定向培养计划的学生,要与学校、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不愿意参加的按照普通全日制学生方式培养。明确定向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用人单位工作8年以上,否则学生承担在校期间的相关费用。
5、学生取得毕业证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每年统筹安排到林业生态产业一线就业,并给予正式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