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5号)及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8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8月11日16∶00。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审核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详见附件1)。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8月3日9:00—8月9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如下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对于无法明确界定属地管理情况的应试人员,各审核报名点可要求应试人员提供在潍坊本地缴纳社保的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
三、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4∶30。
详细事宜请参见附件(鲁人考函〔2016〕35号)(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