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幼儿师范教育机构的教师、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及相关行业的工作者。
主要学习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育、教学及研究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建构比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发展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培养规格:培养学生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立志献身幼教事业。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研究幼儿教育领域中的有关问题,具有从事幼儿师范有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掌握幼儿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掌握从事幼儿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能正确使用本国语言,并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