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学位: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既具有较扎实的行政学和管理学理论修养,又具备处理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的实践能力,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公共组织行政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以及进一步从事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和科研的储备人才。
培养规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热爱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从事行政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宽厚的文理融通的知识结构,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熟练地运用计算机从事行政事务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者的素质和修养,德、智、体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