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同意,由鼎湖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派遣到鼎湖区国家税务局协助开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本次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由鼎湖区财政局、鼎湖区国家税务局共同组织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招考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要求: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粤语流利,具有基本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能力。
二、招聘实施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评分实行百分制,按4:4:2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截止。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地址:鼎湖区坑口新城54区天后路区国税局办公楼4楼。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招聘协税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到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交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鼎湖区财政局、鼎湖区国家税务局联合派出考察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经鼎湖区财政局、鼎湖区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区国税局人事教育股咨询,联系电话:2622960,联系人:吴妍雯、钟桂勇。
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肇庆市鼎湖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