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望江县第一小学莲花湖分校建设的实际需要、城区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和学科教师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结合高士中学停办高中的实际,经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我县城区学校选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全县范围内选调计划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思品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初中 | 3 | 1 | 1 | 2 | 4 | 2 | 13 | |
小学 | 16 | 15 | 4 | 0 | 3 | 6 | 4 | 48 |
2、定向高士中学任教高中教师选调计划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思品 | 历史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生物 | 合计 |
初中 | 4 | 4 | 5 | 2 | 1 | 3 | 2 | 2 | 2 | 25 |
依据双向选择原则,从上述定向高士中学任教高中教师选调计划中安排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在2016—2017学年度到三中任教一年。
二、选调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参考教师务必于7月2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7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考教师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问答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参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公告7月31日前另行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2、从教工作连续3年及以上(即自2013年9月及以前正式录用的教师);
3、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每人只许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
5、适应任教学科岗位的身体条件;
6、申请报考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在申请表中加盖单位公章;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含指导的学生)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以上名师梯级成长荣誉称号者(即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担任过高士中学高中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受上述年龄限制,均可参加选调,若参加笔试并入围面试,则也可享受在全县范围内选调计划。
(二)、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下列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报考初中中考学科岗位的2014年以来中考成绩中所授学科校人均分位于全县第一,且本人当年所授班级人均分不低于校该学科人均分的(以县局教研室和学校证明为准);
2、取得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
3、仅报考定向高士中学任教高中教师选调计划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请:
1、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为不合格等次的;
2、属于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2014年以来报考教师本人所授班级学科人均分在学年末检测中有两次低于法人学校该学科人均分的。
四、操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校要积极做好教师选调工作的政策宣传,告知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到望江教育网查阅选调公告。
(二)个人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愿意参加选调的教师须于7月22日下午6:00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城区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申请报考的教师须向学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各学校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选调的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能作为报考对象。
(四)报考受理
1、各学校须派专人将《城区义教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2016年望江县选调城区义教学校教师报名统计表、推荐教师的相片、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于7月23日下午6:00前统一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7月24日,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专人对学校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含免笔试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定向高士中学任教高中教师选调计划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选调教师确定
1、依据双向选择原则,从定向高士中学任教高中教师选调计划中安排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在2016—2017学年度到三中任教一年。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学段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初定选调名单,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学校和学科岗位数另行公告)。若出现放弃选调,则按面试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3、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面试分数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
(1)免笔试者优先
(2)笔试成绩高分优先
(3)获得有关综合性表彰优先【优先顺序:a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高者优先);b省教育厅; c市政府;d县政府; e市教育局;f县教育局】;
(4)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先(层次高者优先);
(5)报考教师身份证年龄大者优先。
4、初选名单确定后,在望江教育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5、报考教师一经选调,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并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选调纪律
(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选调教师,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六、本意见由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56-7178083
监督电话: 0556-7189068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