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够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主要学习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环境艺术设计及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设计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设计和科研能力,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知识迁移能力,素质全面,适应社会需要。
培养规格: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努力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为中华民族的自强服务。热爱环境设计事业,掌握科学的设计理论、现代设计技术和设计方法。具有环境设计所必需的扎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专业修养和一定的设计表现和鉴赏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环境设计工作。掌握一门外语和具备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