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鹤府办〔2010〕66号),2016年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考试已结束,现将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6年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检对象根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见附表。
二、具体要求:
1、体检对象集中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鹤山市中医院住院楼九楼会议室。
2、体检对象须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中地点签到。不按时签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约280元左右,具体以医院收费为准)。
4、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签名确认,离开体检医院。
5、本次体检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体检对象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7、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0750-8933106。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
附表:2016年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考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hsrsj.gov.cn/Hsr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06
序号 | 准考证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面试成绩 | 岗位排名 | 是否入围体检 |
1 | 80161002 | 鹤山市财政局 | 816001 | 72.9 | 1 | Y |
2 | 80161001 | 鹤山市财政局 | 816001 | 69.7 | 2 | Y |
3 | 80161004 |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816004 | 68.5 | 1 | Y |
4 | 80161005 |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816005 | 68.3 | 1 |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