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于2016年7月30日上午7:30之前到面试地点(信阳高级技工学校)报到,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指定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室。
三、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考生在候考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点后即进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逐一引导进入面试室。
六、每位考生面试开始时,主考官首先宣读指导语,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在最后2分钟时,计时员给予提示,答题时间到,考生须终止回答并离开面试考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准暴露本人姓名、籍贯和工作单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成绩。
七、如本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不再加试,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八、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同时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九、考生如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到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无效。
信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