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韶关复退军人医院、韶关市殡仪馆(韶关市殡葬管理所)两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是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优抚对象、三无对象、流浪乞讨及突发事件精神病人等社会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收治任务。
韶关市殡仪馆(韶关市殡葬管理所)是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遗体接运、遗体防腐、遗体整容与化妆、遗体火化,为丧属提供遗体追悼瞻仰及骨灰寄存等服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负责殡葬改革宣传教育等任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请见附件1《韶关市民政局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7月26日前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民政信息网(http://www.sgmz.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3天)
201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三楼人事科(监察室)。联系电话:0751-8732621,8738872。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期满考核的证明材料,在职在编人员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供与报名表所用相片一致电子版相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者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占考试成绩40%,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民政信息网(http://www.sgmz.gov.cn)同时发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监察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占考试成绩60%,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工作统一由韶关市民政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民政信息网(http://www.sgmz.gov.cn)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监察室)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8738872、873262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38872,8732621
韶关市民政局
2016年7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