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鼓励中职、中专及以上幼教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毕节市七星关区拟公开招募840名幼教专业志愿者参与镇乡幼儿园、山村幼儿园志愿服务工作。现将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名额及服务岗位
本次计划招募幼教专业志愿者840名,主要派遣到毕节市七星关区镇乡幼儿园、山村幼儿园从事幼教志愿服务工作。
三、招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募对象
中职、中专及以上幼教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能从事幼教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 月 3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8年 7月 31日后出生)。
4、自愿参加志愿服务,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中的工作任务。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工作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自愿选择服务期限2年或3年,服务期满后可申请续签。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7月26日-8月9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8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办理笔试准考证),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毕节四中。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02765。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网下载并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幼儿专业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计划志愿者招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审查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交三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统一选派到毕节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5、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募资格。
六、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足840人,则经体检后,体检合格者全部招募;如报名人数超过840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剩余名额则通过笔试进行遴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招募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8﹕30开始。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卫生学以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资料。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网上发布。
七、体检
根据本科及以上学历生免试后最终确定的招募名额,减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免笔试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免笔试人员与笔试后入围体检对象一道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如因其个人电话联系不上,责任自负)。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一并确定招募。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签订协议及派遣
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将根据镇乡教管中心申报计划及工作需要,确定志愿者服务单位。志愿者参加服务以前,由志愿者本人与区教育局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凭本人身份证及《通知书》到服务单位报到。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九、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2016年幼儿专业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志愿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本次招募的志愿者,到岗后每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志愿者发给一次性补贴72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500元,每年由区财政统一购买1000元的人身伤害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具体缴纳数额及个人分担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给予一定的就业照顾。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后被正式录(聘)用到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其参加本次幼教志愿服务期在本区可连续计算工龄。
(三)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以后不出具有关证明。不足半年的应退还一次性安置费。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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