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十五年教育的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暑期面向全区正式在编教师公开遴选平坝区城区中小学教师30名。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全区正式在编教师。
二、遴选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平坝区第二中学6名,平坝区第三中学15名,平坝区城关第一小学3名,平坝区逸夫小学3名,平坝区实验小学3名。
三、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初级中学岗位毕业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岗位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考学科一致。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含45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限报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限报初级中学教师岗位。
5.2013、2014、201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教学成绩(所教学科以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统考成绩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平均分高于本乡镇该年级的平均分,中学教师所教学科平均分高于县平均分(担任两门以上学科者,可选择其中一科的教学成绩。未统考科目按学校测试综合成绩)。
四、遴选程序
遴选采取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平坝区教育局和科技局(四楼小会议室)。
3.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教学成绩证明(小学教师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出具,中学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经区教育和科技局审核)。填写《平坝区2016年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交近期免冠半身1寸相片2张。每名教师只能报考1个遴选岗位。
(四)本次报名收取遴选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遴选过程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8日上午9:00-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证到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并在区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遴选岗位的学科教材范围,说课课题在面试当天现场抽取,现场进行备课、说课。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1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调动聘用
面试结束,各遴选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同一遴选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在设岗学校交流任教的优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用。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
本次遴选由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1-34226980
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