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待遇
具体招聘职位、对象、人数详见《斗门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附件1)。
以上人员享受斗门区合同制职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从公告次日起至2016年8月7日下午6时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为斗门人力资源网(http://www.dm-hr.net)。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报名资料。
2、资格审核和打印准考证。考生经初审、复核通过后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该职位不予开考;达不到招录人数3倍的,该职位实际招录人数按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1/3确定(只取个位整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进行。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52646,投诉监督电话:0756-5522392。
斗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