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开选拔中心小学校长1名及幼儿园园长2名、副园长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职数
1.桠溪中心小学校长1名;
2.机关幼儿园园长1名;
3.漆桥幼儿园园长1名;
4.淳溪幼儿园副园长1名;
5.桠溪幼儿园副园长1名。
二、选拔方式
采取组织选拔,即公开报名、素质测试(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人,通过笔试按1:3确定民主推荐人选;不足1:3则全部进入民主推荐阶段)、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的方式。
三、选拔范围和要求
1.桠溪中心小学校长选拔范围为全区公办小学任职满2年的现局管干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机关幼儿园园长选拔范围为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宝塔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现局管干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漆桥幼儿园园长选拔范围为全区幼儿园现局管干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淳溪幼儿园副园长选拔范围为淳溪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区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
5.桠溪幼儿园副园长选拔范围为全区在编在职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区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
四、任职资格和条件
除具备《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 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小学校长报名者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或任职经历;
5.熟悉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五、报名办法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报副园长职位者另附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经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57338639、57338636
高 淳 区 教 育 局
2016年8月1日